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教授 李冰
提 要
论文主要探讨对创新实践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联系中,对增加“自主”观念重要性的理解。要保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调动全民创造性劳动热潮,必须认真审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诸多方面知识产权法规的自主建设特性。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必须在保护先进技术国家占有者和在先技术持有者利益的同时,作为保护每个民族和公民自主创新实践权益的法律建设,也能推动新的原创性技术与方案、综合组合有所创新的技术与方案、与时俱进的再创造性技术与方案、关乎重大利益分配的核心竞争能力,互相区别又有待检验各自实用性效果的技术与方案,合法稳健和和谐科学地发展。人们在把握现有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也要把握法规对技术和社会发展既护航又导航的双重作用;在现实中,把握知识产权本身也要与时俱进、不断科学发展的各种具体实践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自主创新、自信创优、自立创造、自强创业,从现有产业状况中,走出一条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和谐社会发展之路。
主题词:创新;核心竞争力;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创造性方法;和谐社会发展
序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