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4月2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勤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了中国被授予各种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的数量,急剧增长,中国企业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也更加完善。同时,也纰漏了一个现实情况:国外认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还不够,而国内又有很多企业认为政府保护过度!
张勤还指出,“这种争议还将长期存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反对滥用知识产权。并透露,有关反垄断、反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正在进行中。他还提到了,目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落后、技术创新激励作用不太明显、“重学术、轻市场”、“重论文、轻专利”的奖励和评价机制等问题也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反映了国家在关乎国家、地区、企业重大利益分配核心竞争能力的知识产权建设方面,正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作为国家最早培养的专利审查员之一,同时体会了碾转反复在知识产权管理、发明人、企业管理、教学科研的不同工作经历角度比较,觉得有责任,也来关注这一关乎如何提高国家和公民自主创新能力的培植和产权保护问题。特别是从突破产权壁垒的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推动自主创新和国民创造性实践过程中,如何在继承中创新,保护新的原创性技术与方案、与时俱进的再创造和综合组合有所创新的技术与方案方面,做一点基于实践过程问题的探讨。
1、 谈谈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与专家评审体系对新技术课题的不同论证角度
和对其他在不断创新中需要改革的体系一样,对于现行的科技管理体系,不少有识之士,也切中时弊提出了不少问题。
如果我们从继承与创新的辨证关系来看待问题,就会客观地承认这样一个现实:科技成果的评审,是属于对继承的认同,目的在于稳定科学技术沿着稳定扎实的状况发展;而对于新的科学创意和技术方案的扶持、扶植,支持新课题研究的机制,现行的专家评审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利于学术平等、积极开拓、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问题。因为,我们不能要求专家在新方案面前,否定自己对已经有所经验的知识的认定。比如,如果有人在爱迪生发明留声机时,提出声音转瞬即逝的过去事实,认为“项目”不可能,也不能讲专家就是为了压制新项目!因为,声音此前不可残留是专家必然有的观念,是新的实践事实突破了已有的认定。科学技术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学术平等的原则应该是全面的(包括对专家要求也要公平)。不能在出现问题时,就随意地“不破不立”,感情用事处理之。解决问题的根本,可能在于,建立政府的专家评审和学术社团评议与知识产权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的互补机制。从推动全民创造性劳动的角度,不断完善为有利于和推动着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新局面。